贈與節稅

把房子送給小孩,其實要繳三種稅,其中兩種不是你在繳

「房子送給孩子,贈與稅有 244 萬免稅額,應該夠用吧?」這是我們在財產傳承諮詢 裡經常聽到的第一句話。但房子贈與牽動的從來不只贈與稅一種稅,土地增值稅、 房屋契稅也會一起發生——更容易被忽略的是,這兩筆稅法律上根本不是贈與人(父母) 在繳,是受贈人(子女)自己要拿出現金繳的。等到辦登記前才發現這件事,常常是 最措手不及的時刻。這篇把三種稅的稅目、稅率、誰該繳、什麼時候繳,一次講清楚。

一間房子贈與,同時牽動三部不同的法律

房子在稅法上分成土地與房屋兩個部分,贈與整棟房子等於同時做了三件事:把 財產無償移轉給子女(贈與稅)、把土地所有權無償移轉(土地增值稅)、把房屋 所有權無償移轉(契稅)。三部法律各自規定納稅義務人,不會因為是同一個贈與 行為就自動統一由誰來繳。

稅目 法源 課稅對象 納稅義務人 稅率 申報期限
贈與稅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、22、24條 土地公告現值+房屋評定現值 贈與人(原則) 244萬免稅額後10%~20%累進 超過免稅額之贈與發生後30日內
土地增值稅 土地稅法第5、33條 土地漲價總數額 受贈人 一般稅率20%/30%/40%累進 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
房屋契稅 契稅條例第2、3、7條 房屋評定現值 受贈人 6% 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

以上為現行規定整理,個案實際稅額仍以稽徵機關核定通知書為準。三筆稅的申報 期限都是 30 天,看起來對稱,但納稅義務人不同——這正是這篇要提醒的重點。

最常見的誤解

多數父母以為既然房子是「我送的」,三張稅單自然都是自己名字要繳。實際上 依土地稅法第5條,土地因贈與(無償移轉)而移轉,納稅義務人是取得所有權的 受贈人;依契稅條例第7條,贈與契稅也是由受贈人申報納稅。真正法律上落在 贈與人身上的,只有贈與稅本身。

以為能用的自用住宅優惠,贈與其實用不到

很多人算土地增值稅時,直覺套用「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10%」。但依土地稅法第34條, 這個優惠稅率的適用條件寫的是土地所有權人「出售」其自用住宅用地——贈與是 無償移轉,不是出售,即使房子本身完全符合自用住宅資格,贈與時仍然不能適用 這個優惠,只能按一般稅率課徵。

出售自用住宅用地

符合資格可用

10%
  • 土地稅法第34條明文限「出售」
  • 都市土地3公畝、非都市土地7公畝以內部分
  • 一生一次,符合條件可申請一生一屋
贈與自用住宅用地

不能適用

20%起跳
  • 贈與非出售,不符第34條要件
  • 依第33條按一般稅率20%/30%/40%累進
  • 持有滿20/30/40年,超過部分可各減徵20%/30%/40%

這一點在估算贈與成本時特別容易低估:如果只憑印象套 10% 自用稅率,算出來 的土地增值稅可能只有實際金額的一半不到,等到稽徵機關核定的稅單出來,才發現 落差不小。

舉個例子:一間房子,三張稅單要準備多少現金

假設一間房子,土地公告現值 350 萬元(其中土地漲價數額 180 萬元)、房屋評定 現值 220 萬元,父母當年度沒有其他贈與紀錄:

32.6 萬贈與稅(贈與人繳)
36 萬土地增值稅(受贈人繳)
13.2 萬房屋契稅(受贈人繳)

贈與稅:(350+220-244)×10% ≈ 32.6 萬元,由父母繳。土地增值稅以一般稅率 最低 20% 估算:180×20%=36 萬元,實際依漲價倍數可能落入 30%、40% 級距, 金額只會更高;契稅:220×6%=13.2 萬元。這兩筆合計 49.2 萬元,法律上都是 子女的名字要繳,比父母要繳的贈與稅 32.6 萬元還多。如果子女手上剛好沒有這筆 現金,登記前這一關就會卡住——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2條,地政機關辦理贈與移轉 登記前,必須先看到稽徵機關核發的稅款繳清或免稅證明,三張證明缺一張都不能 過戶。

父母想連稅一起出,要小心變成第二筆贈與

不少父母知道子女要繳這兩筆稅之後,乾脆說「我連稅金一起出」。這個做法本身 沒問題,但這筆代墊的稅款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,屬於「無償承擔他人債務」, 在稅法上會被視同另一筆贈與,要併入贈與人當年度的贈與總額一起計算 244 萬 免稅額。如果房子本身的贈與已經接近或超過免稅額,再加上這筆代墊的土地增值 稅、契稅,很容易把原本以為壓在免稅額內的規劃,推到需要另外申報贈與稅的 門檻之外。這部分牽涉視同贈與的認定細節,決定連稅一起出之前,建議先確認 當年度是否已經有其他贈與紀錄,避免代墊的稅款把整年度的免稅額度用超過。

從簽約到過戶,三個 30 天要同步排

三個期限雖然都是 30 天,但由誰負責申報不一樣,實務上建議贈與契約一簽好, 就把三張申報表同時排入行事曆,避免其中一筆因為「以為對方會處理」而逾期。

實務上該怎麼準備

  1. 先分清楚兩本帳。 贈與人要準備的是贈與稅,受贈人(子女)要準備的是 土地增值稅加房屋契稅,不要預設全部由長輩一個人出。
  2. 土地增值稅先用一般稅率估,不要套自用住宅優惠。 贈與不適用 10%, 用 20%起跳概算才不會低估現金需求。
  3. 要連稅一起出,先確認會不會疊加成另一筆贈與。 代墊稅款本身也算 贈與總額的一部分。
  4. 三個 30 天同步排進時程,登記前備齊三張完稅或免稅證明。 少一張, 地政機關就不會受理移轉登記。
  5. 先試算再簽約。 我們的贈與稅試算工具可以先抓出 贈與稅概算,但土地增值稅與契稅要另外用公告現值與稅率合併估算,個案 差異不小。

三種稅、兩個繳稅人、三個期限,聽起來瑣碎,但只要贈與契約一簽,時鐘就一起 開始跑。我們在中友地政士事務所處理房產贈與規劃時,會把這三張稅單和登記 文件一次備齊給客戶看,而不是簽完約才發現孩子手上沒有現金繳稅。如果你也在 規劃把房子送給子女,可以參考我們的贈與稅務規劃服務, 先把三筆稅、兩個繳稅人算清楚,再決定要不要簽這份贈與契約。房子過戶到底要 辦哪些手續才算真的完成,我們在 過戶登記為什麼非辦不可裡也有 說明,兩篇對照著看,贈與前的稅務準備跟登記程序就完整了。

本文為一般性說明,非個案法律意見。發文日期:2026-08-2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