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前贈與比繼承划算?土地增值稅、契稅可能讓你更早繳更多
「長輩想把房子過戶給孩子,是要趁現在辦生前贈與,還是留著讓子女以後繼承比較省稅?」 這是我們在財產傳承諮詢裡最常被問的問題之一。多數人比較的方式,是把贈與稅稅率跟 遺產稅稅率放在一起看,看哪邊「稅率比較低」——但這樣比其實漏了一大塊:不動產移轉 除了贈與稅或遺產稅本身,還牽涉到另外兩筆稅,而這兩筆稅,繼承幾乎不用繳,生前 贈與卻要。這篇把完整的稅目攤開來比,幫你抓出真正的判斷依據。
遺產稅 vs 贈與稅:先看基本制度差在哪
| 項目 | 遺產稅 | 贈與稅 |
|---|---|---|
| 課稅時點 | 被繼承人死亡時 | 贈與行為發生時 |
| 免稅額 | 1,333 萬元(一次性減除) | 244 萬元(每位贈與人、每年) |
| 課稅級距與稅率 | 5,621 萬元以下 10%;超過 5,621 萬至 1 億 1,242 萬元 15%;超過 1 億 1,242 萬元 20% | 2,811 萬元以下 10%;超過 2,811 萬至 5,621 萬元 15%;超過 5,621 萬元 20% |
| 申報期限 | 死亡之日起 6 個月內 | 超過免稅額之贈與發生後 30 日內 |
| 移轉時土地增值稅 | 免徵 | 應徵 |
| 移轉時契稅(房屋部分) | 不課徵 | 應徵,稅率 6% |
以上為 115 年度財政部公告之現行金額,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3、18、19、22、23、24 條、土地稅法第 28 條、契稅條例第 2、3 條規定整理,個案實際稅額仍以核定通知書 為準。單看免稅額,遺產稅一次 1,333 萬元看起來比贈與稅每年 244 萬元大方很多; 但贈與稅的免稅額是每年、每位贈與人都能重複使用,父母兩人一年合計就有 488 萬元,長期分年贈與確實能把原本會落在較高稅率級距的財產,拆成好幾筆低稅率 甚至免稅的移轉。不過這個算法只比到贈與稅跟遺產稅本身,還沒把後面兩筆稅算進去。
一個例子看懂:生前贈與比繼承多繳了什麼
假設一間房子,土地公告現值 500 萬元(其中漲價數額 300 萬元)、房屋評定現值 300 萬元,合計 800 萬元,且這是這對父母名下唯一一筆需要移轉的資產:
現在給
約 134 萬元起- 土地增值稅:一般用地最低稅率 20% 估算約 60 萬元
- 房屋贈與契稅:300 萬元 × 6% = 18 萬元
- 贈與稅:(800 萬-244 萬)× 10% ≈ 56 萬元
以後給
0 元- 遺產稅:資產總額低於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合計,免稅
- 土地增值稅:因繼承而移轉,免徵
- 契稅:繼承不列入課徵範圍,不課徵
這是簡化過的示意情境,土地增值稅實際依漲價倍數分級累進、稅率最高到 40%, 漲得越多可能比這裡估的更貴;實際稅額也會因家庭成員扣除額組合而不同。但方向 很清楚:如果全部資產本來就低於免稅門檻,急著生前贈與,等於是把原本繼承可以 免繳的稅,提早、而且是白白繳出去。土地增值稅、契稅這兩筆,才是很多人比較 贈與跟繼承時漏算的部分。
資產真的超過免稅門檻,分年贈與才有意義
上面的例子是資產不大的情況。如果家庭資產明顯超過 1,333 萬元免稅額加上配偶、 子女等各項扣除額,留著全部等繼承,遺產稅級距會拉得比較高;這種情況下,贈與 稅每年 244 萬元的額度長期、持續地用,確實能把財產拆成好幾筆低稅率移轉,土地 增值稅與契稅這兩筆固定成本,用長期節省下來的遺產稅級距差額去換,才划算。
臨時起意,一次把整間房子過戶給孩子,不是分年贈與該有的用法。244 萬免稅額 要拆成好幾年、好幾筆持續使用才有節稅效果,一次贈與一整間市值上千萬的房子, 該繳的贈與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一筆都少不了,反而比留著繼承多付出好幾筆稅。
之後想賣,持有期間怎麼算也不一樣
子女拿到房子後如果打算再出售,房地合一稅計算持有期間的方式,繼承跟贈與也不 一樣:繼承或受遺贈取得的房地,可以合併計算被繼承人原本的持有期間;一般贈與 取得的房地,原則上從受贈那天重新起算,不併計贈與人持有了多久。持有期間長短 直接影響出售時適用的稅率級距,這部分規則比較細,我們會另外寫一篇專門說明, 這裡先提醒:如果子女不打算長期持有,這也是該一併考慮的變數。
稅之外,贈與可能留下的家庭伏筆
省稅只是其中一個考量。民法第 1173 條規定,繼承人如果在被繼承人生前因結婚、 分居或營業已經受有財產贈與,將來遺產分割時,這筆贈與的價額要加回去計算應 繼遺產總額,再從這位繼承人的應繼分中扣除,也就是俗稱的「歸扣」。如果贈與是 為了這幾個特定目的,其他繼承人事後主張歸扣,等於贈與出去的財產又被算回遺產 分配的基礎,家庭成員之間反而容易因為「誰多拿了」產生爭執;如果贈與不是為了 這幾個目的,是否仍會被主張影響其他繼承人的權益,實務上見解不一,建議先諮詢 再決定怎麼安排。
生前贈與還是留著繼承,哪個省稅?先看這四步
- 先估算資產總規模,看有沒有必要急著贈與。 如果全部資產加起來離免稅額 加上各項扣除額還有一段距離,留著繼承可能根本不用繳遺產稅,急著贈與只是 提早多繳土地增值稅跟契稅。
- 資產明顯超過免稅門檻,才考慮分年贈與。 每年 244 萬元的額度要長期、 持續地用才有意義,臨時起意贈與整間房子,通常比分年小額移轉付出更多稅。
- 贈與前先問自己:這筆錢或這間房子,將來會不會有其他繼承人有意見。 尤其 是牽涉結婚、分居、營業目的的贈與,先了解歸扣制度,避免多年後家人對簿公堂。
- 兩條路都先試算再決定,不要憑感覺。 我們的遺產稅試算工具 與贈與稅試算工具可以先抓概算,但土地增值稅、契稅、 房地合一稅這幾筆不動產特有的稅要合併看,個案差異很大。
無論選哪一條路,最後都要完成移轉登記才算數,登記生效這件事我們也另外寫過 過戶登記為什麼非辦不可。我們在 中友地政士事務所處理財產傳承規劃時,會把遺產稅、贈與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這 幾筆一起算給客戶看,而不是只回答「贈與稅比較低」這種片面答案。如果你也在 猶豫該怎麼選,可以參考我們的財產傳承規劃服務,先把 數字攤開來比較,再決定要現在贈與、分年贈與,還是留著繼承。如果最後選擇繼承, 之後遇到現金不夠繳稅的狀況,我們也整理過 分期繳納與實物抵繳的申請方式 可以參考。
本文為一般性說明,非個案法律意見。發文日期:2026-08-29。